石蟹
2015-12-22 1239 来源:中国中药数据库
- 别名
- 蟹化石、大石蟹、灵石蟹、石螃蟹
- 汉语拼音
- shi xie
- 英文名
- 药材基原
- 为古生代节肢动物弓蟹科石蟹及其近缘动物的化石。
- 资源分布
- 主产台湾、四川、广东。
- 采收和储藏
- 挖出后,去尽表面附着泥土。
- 药用部位
- 炮制方法
- 1.石蟹《开宝本草》:“细研,水飞过。”《本草衍义》:“凡用,须去其泥并粗石,止用蟹。”现行,取原药材,除去杂质,洗净,干燥,捣碎或碾成粉末。 2.煅石蟹:取净石蟹置适宜的容器内,用武火加热,煅至红透,取出放凉。 3.醋淬石蟹:取净石蟹,置适宜的容器内,用武火加热,煅至红透后趁热投入米醋中淬酥,取出晾干,捣碎或碾成粉末。每石蟹100kg,用醋20kg。 饮片性状:石蟹为不规则的碎块状或粉末。灰白色或土棕色,光滑而有点状小突起,或偶见蟹壳样纹理,质坚硬如石。断面灰棕色。气微,味微咸。煅石蟹形如石蟹,质酥松。醋石蟹为不规则细粒或粗粉,瓦灰色或灰棕色,质酥松。贮干燥容器内,置干燥处,防尘。
- 剂型
- 药理作用
- 药物配伍
- 药性
- 咸;寒;无毒
- 归经
- 肝;胆;肾;胃;膀胱经
- 功效
- 清热利湿;消肿解毒;去翳明目
- 主治
- 湿热淋浊;带下;喉痹;痈肿;漆疮;青盲;目赤;翳膜遮睛
- 用法用量
- 内服:用水磨汁,6-9g;或入丸、散。外用:适量,研细点眼;或以醋磨涂。
- 用药禁忌
- 体虚无热者及孕妇慎用。《品汇精要》:“妊娠不可服。”
- 不良反应及治疗
- 出处
- 《中华本草》《中药大辞典》